几日过去, 温半夏与季天冬经过一番磨合,温半夏也已经习惯了向来空旷安静的家中另一人的存在,逐渐适应了与季天冬同住的生活。
不得不说, 季天冬是一个顶好的室友!
温半夏望着客厅里纤尘不染的地板, 内心不由发出第一万次感慨!
明明季天冬依旧每日早出晚归,去外头四处捡瓶子赚钱……温半夏光看着就觉辛苦。但对方每天回来后居然还能抽出时间打扫房间、如小蜜蜂一般勤劳地搞卫生。
一个人将房子打理得井井有条的, 比温半夏这个主人家还要上心!
温半夏自愧不如。
他望着一个半大小伙整日里如此勤快,稍一对比,莫名有些羞愧。
温半夏向来不喜欢做家务。
以前他一个人在家住时家中不开火, 平时也不咋生产垃圾, 每天出门时把垃圾袋提拉出去就行了, 房间也算维持得不错。但自从季天冬住进来后, 每天地板锃亮锃亮的,简直能闪瞎人眼。
跟其一对比,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
望着季天冬四处忙碌的身影,温半夏也不好意思闲在那干看着,会主动上前帮忙, 往往会被季天冬态度强硬地拒绝, 坚决不让温半夏上手,并表示我们都说好了!
温半夏叹气。早知道季天冬反应这么大,他就避开着点码字,不这么早他季天冬知道自己的职业了!
至于为何有此一说,那就说来话长了。
季天冬搬家那天感冒刚好,就被温半夏硬压在家休息了一天。
当天温半夏正在连载的小说要更新, 他用电脑码字也没特意避讳季天冬。毕竟他相信季天冬的为人, 知道对方守口如瓶,不会出去乱说。
所以那天, 季天冬也终于知道了温半夏的职业——全职作者。
作家?!季天冬惊呼,下意识地长大了嘴,迟迟未回过神。
“好厉害!”他低声喃喃道。
作家。这个对于季天冬来说,十分高大上,只听说过,一直认为距离自己很遥远的职业。
如今,一个活生生的作家竟然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眼前,他新认识的朋友居然是作家?季天冬脑袋有些晕乎乎的,不敢置信。
季天冬惊讶地瞪大了双眼,就像是看什么神秘生物一样,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温半夏,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也不眨一下。向来平静的小脸上此时满是赞叹与敬佩之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