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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被向非珩嘲笑,姜有夏又撇撇嘴假装没听见,不说话,但还是把骑士摇铃装回去放好。

这两年,向非珩有时候会听到姜有夏莫名其妙地去摇铃。他并非完全不清楚姜有夏摇铃的原因,但姜有夏从来不说多什么,每天看起来都挺高兴的,乖乖地上班下班,等向非珩回家,像是比起一瞬间的不开心,他更怕被向非珩抛弃,向非珩便从不去问他为什么要摇那个铃。

很难和任何人说明白,向非珩还没有告诉姜有夏自己要回首都的原因。虽然确实还未想好要怎么说,但他也知道,等到差不多要离开时,通知姜有夏一声,再解释几句,应该便已足够。

若得知向非珩要离开江市,姜有夏大概又要去摇半小时铃。因为他在这里已有了许多朋友,有关系良好的客户,甚至开设了自己的手工课程。但他最终还是会选择义无反顾地陪向非珩一起离开江市。

这并非向非珩过度自信,而是姜有夏平时对向非珩的重视与需求程度,让向非珩十分笃定。他们两个人的事,旁人是不会理解的。

不知何时,朋友们都拆开摇铃,喜庆地摇起来,四周充满了难听的钝响和欢乐笑声,连徐尽斯都说“这玩意儿究竟是哪个神仙做的,滞销太便宜它了,谁把它回收集中销毁吧”。

在这些声音中,向非珩的手机终于亮了。

【23:35 发信人 姜有夏:打完麻将了,又输了两百。我们要到我家吃宵夜了。老公,你还在加班吗?】

向非珩回复他【下班了,很快就回家】,给姜有夏转了笔账写“老公报销”,姜有夏立刻回复【老公我爱你】,并且亲了他好几下。

又发了两条语音过来,抱怨麻将打一晚上,打得很累,亲戚没人愿意让着他,只有向非珩对他好,还没过年就想回江市了。又说“老公等你回家我想和你打电话”。

向非珩回【好】,和朋友们告别,给司机打了电话,离开这喧闹得令他头疼的地方。

作者有话说:

姜有夏看起来是一个超绝娇妻,而向非珩看起来是一个优越感较强高高在上说话不好听的城里人,实际不完全是表面上这样,也包含有一些历史原因。

因为这篇小说的时间线会有些复杂,所以用章节名的字母来代表每一条时间线的名字,希望能方便大家理解,r代表“现在”的时间线。

这次更新的频率会是更新两天,休息一天,更新时间在存稿用完之前,应该是中午,用完后可能就会在傍晚到晚上更新!

谢谢大家看到这里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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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家路上,街巷空无一人,只有路灯亮着。永不停息的巨大城市仿佛终于在今夜感到困乏,缓缓沉入睡眠之中。

手机忽然亮了,向非珩的酒意已微微泛起,昏沉地将骑士摇铃的盒子放在左手边的置物架上,解锁看了一眼,是姜有夏发来的宵夜照片。

七八个旧盘碟,摆在一张油亮的深色木方桌上,碟旁放了一叠碗筷。碟中盛的菜色,向非珩大多没见过,只能辨认出糕点和鱼肉。有些菜像是冷的,有些热气腾腾,冒着白烟。

或许是灯光色调太冷,向非珩很难对照片里的饭菜产生食欲,随意打字问:【村里的菜好吃吗?】

姜有夏马上说【当然啦,我哥做菜真的特别好吃!老公怎么知道我在村里,好聪明啊,我们昨天从镇上回村了,我都忘记告诉你了。】

他的回复实在质朴,显得向非珩有点刻薄,向非珩又看了几眼那张宵夜照片,正想补救两句,听见司机问:“向总,我明早九点来接您,时间还合适吗?”

向非珩答“可以”,立即想到要回首都与父母待那么久,心头烦躁顿生。

他厌烦回家,也不解姜有夏为何每次回老家前,都那么兴奋。

姜有夏临行前,向非珩数次逼问他几时回江市,他都答得模棱两可,只肯含糊地说:“可能初七初八初九初十吧,反正店休到正月十五呢……我们老板真好。”把话题转移到向非珩意想不到的地方去。

区别于姜有夏和谐的家庭氛围,在很小的时候,向非珩便已意识到,他的家和别人有些不一样,缺乏一些关键的构成物。

而他与父母的关系,也大致可用疏远、规范和紧张来概括。